举报毒品违法犯罪,最高奖励30万!

时间:2024-03-26 14:51 来源:秦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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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日,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为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禁毒斗争,鼓励举报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减少毒品社会危害,对于举报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或者线索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最低可获得300元奖励,而最高可获得30万元奖励。

据悉,根据十堰市公安局、十堰市财政局,十堰市禁毒委员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所称毒品违法犯罪,是指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者决定戒毒相关措施的涉及毒品的违法犯罪行为。而称举报人则是指通过书面材料、电话、来访等方式,主动向公安机关举报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或者线索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举报应有明确具体的举报对象、违法犯罪活动时间、地点、人员、物品等基本举报事实。

举报可以公开或者匿名方式进行。对于举报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或者线索,缴获毒品的;举报毒品犯罪活动或者线索,缴获易制毒化学品的;举报制毒工厂的;举报制毒物品、制毒设备等其他制毒线索破获制毒案件的;举报重大涉毒犯罪嫌疑人的,抓获公安部悬赏通缉毒贩,按照悬赏金额奖励,抓获公安部在逃人员信息库中毒贩,按照公安部追逃奖励办法奖励;举报吸食毒品人员的;举报存在吸毒问题的公共娱乐场所、会所、宾馆、出租屋等场所;举报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的;举报非法种植罂栗或大麻的,举报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毒品原植物种子、大麻种子的;举报其他涉毒违法犯罪线索的;举报人或其所提供的举报信息在特别重大毒品案件侦办中,发挥重要作用或作出特殊贡献的等行为,将一次性给予人民币300元-30万元奖励。

同时,对于在安检、旅检、货检、邮检、物流、快递等从业人员,在查验工作中发现并举报毒品违法犯罪线索,协助公安机关破获案件的,按照所缴获毒品、涉毒物品的数量及奖励标准,直接破获案件的公安机关可以对提供毒品犯罪线索人员进行奖励。

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查破毒品犯罪案件后,举报人自接到奖励通知起2个月内,应当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领取。举报人直接领取奖金不便或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领,代领人凭本人和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委托书领取。举报电话:110。(秦楚网记者 杨建波 特约记者 宋建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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