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陈伟 通讯员 陈芳 柯圣泉 杨丽丽)3月5日,十堰启动电动自行车安全行车专题宣教月治理活动。3月12日,记者从市公安交管局获悉,截至目前已查处各类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650起。
3月12日,我市公安交管部门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行车联合专项整治宣教活动。上午11时,民警在52岗亭处设置检查点,市民彭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戴安全头盔,经过检查点时被交警拦下。
据交警介绍,驾驶人骑电动车不带头盔违法信息录入小程序后,执勤交警则会根据驾驶人未佩戴头盔次数予以相应处罚,并落实“三个一律”,即第一次一律现场观看警示教育片,第二次一律发朋友圈积赞20个或参加不少于20分钟的文明交通义务劝导,第三次一律公开曝光。
记者在五堰柳林岗亭附近看到,交警二大队的民辅警分别把守多个路口,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各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专项查处,并在岗亭内对违法违规驾驶员进行专题警示教育。
据了解,为规范电动自行车行车秩序,有效减少涉电动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确保驾乘人员生命安全,市公安交管局从3月5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1个月的电动自行车安全行车专题宣传教育整治行动。凡查处的电动车违法行为,一律录入“平安头盔”微信小程序,并同步开展岗亭宣传教育;城区各路面大队督促辖区相关单位在小区出入口、快递驿站和学校门口等处设置“骑行电动车戴头盔,靠右行”“不闯红灯不抢行”的提示牌;各大队联合辖区社区、学校、快递企业等单位,通过线上线下多途径广泛开展电视专题片、发放宣传资料等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警示教育;集中开展专项违法整治行动。
市公安交管部门介绍,3月5日至12日,7天时间共查处各类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650起,进一步净化了十堰道路交通出行环境。
编辑:陈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