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耿吉国 通讯员 宋瑞)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3月11日,湖北省药监局十堰分局积极组织十堰药品经营企业,开展过期失效药品无害化处置,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3月11日下午,在十堰市张湾区一家环保公司,湖北省药监局十堰分局的执法人员,对每家企业过期失效的麻醉类药品盐酸曲马多注射液、精神类药品咪达唑仑口服液等6个品规1092支,以及329克精神类药品原料药戊巴比妥钠,进行严格登记核查,并现场监督送入焚烧炉进行销毁。
湖北药品监督管理局十堰分局三级主任科员宋瑞表示,湖北省药监局十堰分局将严格核对药品的生产日期,确保完全销毁过期失效的每一支、每一片药品,杜绝流入市场的风险隐患,保障了公众的用药安全。
据了解,3月初,湖北省药监局十堰分局提前对全市过期失效的药品进行统计汇总,并统一向环保部门申请报告,联系有实力和资质的环保公司,组织全市15家药品批发以及零售连锁配送中心等经营企业,对十堰11吨过期失效的普通药品和特殊药品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理。
编辑:陈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