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耿吉国 通讯员 付扬 杨傲)近日,房县人民法院在九道乡事发地公开审理了马某、王某涉嫌非法占用生态公益林地两起案件。
经查,2021年12月,被告人马某、王某为增加收入,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九道乡咸池沟村开垦林地种植烤烟,造成原有植被严重破坏。经鉴定,马某毁坏林地面积为14.4亩,属国家级生态公益林地;王某毁坏林地面积为15.3亩,其中含国家级生态公益林11.4亩,一般林地3.9亩。
接到案件后,房县人民检察院积极适用“生态检察+碳汇”工作模式,引导被告人履行生态赔偿替代性修复义务,马某、王某采取“以劳代偿+补植复绿”方式对受损生态环境进行最大化修复。
房县人民法院当庭作出宣判,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王某、马某二人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并各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