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成功办理首笔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业务

时间:2024-03-07 21:28 来源:十堰广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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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蒋巍)近日,十堰首笔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业务成功办理,标志着我市一项新的住房公积金惠民政策正式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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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吴女士在招商兰溪谷小区购买了一套131平方米的新房,总价91.9万元。首付20%需要20万元,但是她手头仅有15万元。经过了解,年初,我市出台了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政策,她随后按照规定向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提供了相应手续资料,很快通过了审核,从个人公积金账户中提取了5万元用作首付。吴女士表示,这个政策极大缓解了她的购房资金压力。

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大力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在去年先后出台提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家庭代际互助政策的基础上,今年又出台取消“提取、贷款二选一”限制、放开购房提取时间限制、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异地委扣还贷等惠民政策,减轻职工购房和还贷压力,助推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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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许凌盈介绍,本次政策调整中,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开通了提取住房公积金付首付业务,购买十堰市行政区域内预售商品房,可直接申请提取公积金支付,提取金额不超过买卖合同约定的首付款金额。

市民如果需要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业务,具体办理流程为:

第一步,符合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有监管账户)签署承诺书,递交公积金中心。

第二步,开发商给购房人办理合同网签。

第三步,购房人将购房资料及授权书递交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支付首付款。

许凌盈介绍,审核通过后,提取的公积金将直接打入住建部门指定的监管账户,支付购房首付款后,购房人根据自身实际需求,可选择较近的公积金办事处或旗舰店继续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开发企业和购房人可拨打12329服务热线,或前往公积金业务窗口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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