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讯(见习记者 魏俊 何旭 通讯员 王波)近期,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教育局成立专项督导组,对我市部分学校食堂进行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2月28日,在十堰爱加自然教育学前院,执法人员重点查看了食堂存储管理、米面粮油等原材料索证索票、加工制作、食品留样登记等情况。提醒餐饮管理人员,对已经开封的调味品及时贴上标识标签。
执法人员还来到市二中、市一中、湖北医药学院等学校食堂,对后厨环境卫生、“三防”设施、加工制作流程等进行检查。
市市场监管局餐饮服务监管科陈伟介绍,从今天检查的整体情况来看,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食堂能够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做到环境卫生良好,三防设施到位,人员健康管理齐全,加工操作规范。
据了解,自2月下旬开始,市场监管部门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春季学校食品安全检查,覆盖自营学校食堂、承包(委托)经营的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等三类重点经营主体。市市场监管局还将成立专项督导组,进行督导抽查和问题整改“回头看”,确保3月10日前完成排查整治行动评估验收。
陈伟表示,市场监管部门将联合教育、公安、卫健等部门开展联合督查,督促学校、幼儿园食堂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开展风险自查,督促前期检查的问题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