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花式超载”,十堰交警:办他!

时间:2024-02-24 15:25 来源:十堰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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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摩托车戴头盔、车有证、限两人、靠右行,这是基本交通常识。

近日,十堰交警在视频巡查中发现,一辆摩托车“花式超载”,前前后后坐了5个人,且均未佩戴安全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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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0日晚,十堰交警在视频巡查中发现某视频平台发布一条视频:一辆载5人的摩托车沿公园路行驶。辖区十堰交警三大队迅速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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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辆载5人的摩托车,行驶过程中,驾驶人与乘车人还在嬉闹。通过监控可以看出,连路边的外卖小哥都看得惊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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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2月20日16时许,卢某和同学一行8人在河北路某饭店聚餐。21时许聚餐结束后,不顾交通安全,卢某驾驶鄂CS71**号普通二轮摩托车搭乘4人由河北路向人民广场方向某网吧行驶。

后续调查发现,卢某仅持有“C1”型驾驶证,无摩托车驾驶证,属于准驾不符,且该摩托车未购买第三责任强制保险。

21日下午,十堰交警三大队组织5人观看《敬畏生命2》警示教育片,并对当事人进行了交通安全警示教育,5人现场签订《文明交通承诺书》。因驾驶人卢某涉嫌准驾不符、超员、未佩戴安全头盔、车辆未有保险等违法,交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540元,行政拘留3天的处罚,其他4人予以罚款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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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3日,卢某被依法送至十堰市拘留所执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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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要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即普通二轮摩托车核定载人数为2人,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摩托车驾乘人员应当规范佩戴头盔,无论何时何地,莫拿安全当儿戏!

出行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毕竟生命只有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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