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构交易,利用POS机为他人刷信用卡套现,从中收取手续费,你是不是以为找到了赚钱的“好门路”?有人因这事可是惹上了大祸,一起来看看吧!
近日,十堰市公安局茅箭区分局刑侦大队接到线索,经专班民警的研判发现指令中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翁某的住址在福建省连江县,后立刻驱车前往福建,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将正在家中酣睡的嫌疑人翁某抓获。
经了解,翁某本想着做一家汽车美容公司,没想到沉迷于网络赌博走上了不归路,公司成立起来后翁某手上还有一些资金就想着通过网络赌博赚快钱,最后不仅没赚到钱还把之前的积蓄花的一干二净。几天后,翁某正愁没钱用,一名陌生男子进店称如果用翁某名下的银行卡办理POS机刷卡套现便可以给他高额好处费。翁某最终没有忍受住金钱的诱惑,开始帮助他们转账并获利8500元。
翁某到案后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因为自己的贪婪对别人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以后坚决不会再参与任何违法犯罪的事情了,在执法办案区,面对民警的讯问翁某留下了悔恨的泪水。
目前,十堰市公安局茅箭区分局已对犯罪嫌疑人翁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侦。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编辑:张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