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讯(通讯员 袁杰 孙弋)进入夏季以来,气温逐渐升高,近期已经突破30℃。高温炎热导致路面温度高,车辆自燃风险也随之增加,驾驶人要警惕车辆“中暑”自燃。
面对此类突发状况,驾驶员该如何处理?
十堰公安高警部门提醒:请谨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九字警句。在行驶过程中遇到汽车冒烟或有明火出现,不要惊慌,马上将车停靠在路边,熄火断电,防止继续通电燃烧,并在来车方向150米以外设置警示标志;同时司乘人员迅速离开车内,撤离到高速公路护栏外安全位置呼叫救援,如果火势较小可控制,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可由一人先行使用车载灭火器压制火势为后续救援争取时间。
那么,我们如何减少车辆自燃风险呢?
1、不要私自或非法加装、改装车辆。改装车辆易造成电路过载或短路等可能引起汽车自燃的情况。
2、经常检查电路。
3、开车前绕车一周检查,查看车身、轮胎状态以及底盘是否有漏油、渗油等现象,一旦发现异常需要立即检修。
4、车内不放香水瓶、打火机、罐装喷雾、酒精、碳酸饮料、电池、充电宝等易燃、易爆物品等,老花镜、放大镜等要避免阳光照射。
十堰公安高警部门提醒:行车前一定要做好车辆日常检查,准备好灭火器和三角警示牌,发生意外情况要冷静面对、妥善自救,同时拨打12122高速救援电话等待救援。
编辑:思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