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收购、出售野生动物,朱某被十堰法院公开审理

时间:2024-05-13 12:58 来源:竹山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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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动物是大自然的精灵,是人类的朋友,却有人为了一己私欲,去伤害它们。近日,竹山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并判决了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朱某于2020年从他人处收购豹猫1只,存放于自家冰柜食用。2022年,朱某再次从他人处收购中华斑羚2只,后以1300元的价格出售给刘某,同时将其中1只中华斑羚的部分肉块留存冰柜待食用。

2023年,公安机关从朱某家冰柜查获部分野生动物肉块,依法扣押后取样鉴定。经鉴定,从朱某家查获的野生动物肉块分别来自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豹猫、中华斑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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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朱某违反国家野生动物保护法规,以食用及非法获利为目的,非法收购、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其行为已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朱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法官说法

野生动物是生态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维护生态平衡及生态稳定性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豹猫、中华斑羚均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具有重要的生态价值。提醒广大群众增强法律意识和生态文明意识,共同保护生物多样性,积极参与野生动物资源保护,自觉抵制收购、出售野生动物的行为。

编辑:张红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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