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钱啦!参与过这项投资的十堰人赶快登记

时间:2024-04-29 09:32 来源:茅箭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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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茅箭区人民法院发布公告,投资过“华江银融”的人赶快来登记。

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
关于“华江银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
信息登记公告

关于“华江银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经立案执行,已初步归集部分款项。本院于2023年12月20日发布了信息核实公告,根据信息核实的结果,拟启动本案的第一次资金发还工作。为确保后续资金发还工作顺利进行,特开展本次信息登记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信息登记核实对象

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2021)鄂0302刑初363号刑事判决书、郧阳区人民法院(2020)鄂0304刑初237号刑事判决书、房县人民法院(2021)鄂0325刑初123号刑事判决书、郧西县人民法院(2021)鄂0322刑初30号刑事判决书所确认的集资参与人。

二、信息登记时间

2024年4月29日起至2024年5月19日止,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三、信息登记方式及流程

集资人本人及继承人、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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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工作】-【执行案款云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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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9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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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小程序内填写相关资料

进行线上操作登记

所需资料

本人操作:本人身份证、手机号码、状态正常的一类卡借记卡(仅支持建行、工行、农行、中行)。

继承人操作: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等关系证明(如户口簿、结婚证、公安机关出具证明材料、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出具证明材料、被继承人原所在单位出具证明材料等)、继承人状态正常的一类卡借记卡(仅支持建行、工行、农行、中行)。由公证机构公证继承。有多个继承人的,须协商确定并公证委托一名继承人领取款项。

代理人操作:仅限集资参与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才可由监护人代理进行登记。本人及被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本人及被代理人手机号码、授权委托书(建议尽可能委托近亲属代理,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具有代为在信息登记核实系统中完成全部操作流程并确认损失金额的权利)、亲属关系证明、民事行为能力受限者的监护关系证明(人民法院裁定、公证处公证书等)、被代理人状态正常的一类卡借记卡(仅支持中行、农行、工行、建行四家银行)。

四、特别提示

1、“华江银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集资参与人名单系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提取,并经刑事判决所确认。各集资参与人应按照本公告及相关说明的要求,如实、认真进行登记,拍照上传的材料必须清晰。

2、集资参与人应注意防范电信诈骗,法院、公安等司法机关不会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要求集资参与人提供验证码、银行卡号等个人信息,不会提出转账、验资、交费等要求。

3、故意编造虚假信息进行登记、干扰他人登记、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如对公证代理、公证继承等有疑问,集资参与人可向十堰市公证处进行电话咨询。联系人:骆玮玮,联系电话:0719-8129286、18062173112。公证代理、公证继承等业务可在十堰市公证处或本人所在地的公证机构办理。

5、集资参与人对本案审计信息有疑问,可向十堰德宏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咨询。审计公司:十堰德宏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联系人:杨承富;联系方式:15377279566。

6、登记期间如对领款程序操作等有疑问,可向本人投资地的专班人员咨询。

郧西县华江银融工作专班地址:郧西县人民法院;联系方式:何丽东  15072907199、宦晨曦  18671938913;

房县华江银融工作专班地址:房县调解中心(县司法局后院负一楼);联系方式:吴泽萍  0719-3229926 13367192026、汪承文  13986903276;

郧阳区华江银融工作专班地址:郧阳区综治中心302办公室(郧阳文化广场西南侧);联系方式:黄晶晶、陆新宇  0719-7239096  19971697185;

茅箭区华江银融工作专班地址:茅箭区信访局(十堰市茅箭区源园公园旁);联系方式:李严  0719-8881860  18772795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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