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城区启动今年首期公租房摇号配租,90人摇中

时间:2024-04-25 17:01 来源:十堰广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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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张陈堰)4月25日,十堰城区2024年第一期公租房在市房地产大厦四楼会议室进行摇号配租,90名申请人摇中心仪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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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上午,在市房地产大厦摇号配租现场,申请人代表在工作人员指导下,开始摇号选房。来自竹溪县的李波成功摇中了嘉和苑一套二室房源。

“今天自己亲手摇中的,摇号配租结果非常公正,很开心也很满意。”李波在十堰城区工作,此前一直居住在红卫,房租一个月800元。他表示,这次摇中公租房后,一个月可以省下一半的房租。

此次公租房摇号配租,城区有113名选房申请人符合配租摇号资格,共提供配租房源327套,位置分布在茅箭区、张湾区及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十多个小区。经现场摇号配租,有90人摇到房号,未摇中房号现场领取轮候号者23人。

市保障房服务中心住房保障科负责人高飞提醒,摇号结果将在市住建局官网进行公示,申请人需在七个工作日进行办住,逾期未办住将视为自动放弃,市保障房服务中心将筹集更多的优质房源,满足各类人群的保障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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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公租房具备条件

申请公租房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城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具备条件:家庭成员包含有十堰城区户籍,或持有十堰城区居住证;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或无房产。申请人家庭人均可支配年收入低于城区居民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2023年度标准为2.62万元/人/年)

新就业无房职工具备条件:近5年大中专以上毕业生;办理了城区行政机关单位公务员录用、事业单位录(聘)用手续,或与城区企业单位依法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申请家庭在十堰城区无房;市委组织部或市人社局引进的人才,可优先申请公租房。

外来务工人员具备条件:外来人口在十堰城区用人单位连续工作6个月以上;申请家庭在十堰城区无房;申请人个人年收入低于城区上年度人均工资收入标准。(2023年度标准为6.8万元/人/年;企事业单位聘请的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受本条第1款和第3款的条件限制。)

咨询电话:市保障房服务中心  8110851(公租房) 8110889(廉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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