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张陈堰 通讯员 袁占彪 吴昕育)日前,记者从市消防救援支队了解到,从即日起至3月底,十堰将对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外窗铁栅栏进行整治,确保各类场所安全疏散通道和消防救援通道畅通,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据介绍,此次整治行动涉及“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排查清理人员密集场所二层及以上外墙、门窗违规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店招(标)牌、防盗网(窗)、铁栅栏等影响疏散逃生、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以及占用、锁闭、封堵单位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灭火救援通道以及消防车道等隐患。
整治行动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统一,对能够通过改造满足疏散逃生、灭火救援条件的防盗网(窗)、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督促企业立即予以改造,确保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应从内部易于开启现有防盗网(窗)、铁栅栏等。无外窗的建筑应每层预留疏散逃生、消防救援窗口,有外窗的建筑应自第三层起每层预留消防救援窗口。其中,预留的逃生、救援开口净高度、净宽度均不应小于1.0米。
对无法同通过拆改、拆改也难以满足应急逃生、消防救援条件的防盗网(窗)、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坚决予以拆除。鼓励各经营场所在窗口、阳台等部位安装智能逃生电磁门锁等具备火灾应急逃生功能的防盗门、窗。各经营场所应规范设置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鼓励企业在二层及以上楼层配置应急手电筒、救生绳、缓降绳、逃生袋、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等逃生设施、器材,确保疏散逃生、灭火救援通道畅通。
据了解,此次整治分为3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动员部署阶段,各地各有关部门迅速行动,督促各企业在春节前完成对影响疏散逃生、灭火救援通道的各类障碍物的自查自改工作;第二阶段为集中整治阶段,对场所内部和周边开展“拉网式”排查,采取“销号式”推进工作方法,确保场所摸排见底、隐患排查彻底、整治落实到底;第三阶段将采取现场抽查、专家论证等方式,对排查效果进行评估、整治成果进行统计,进行总结。
目前,十堰各地各部门迅速展开行动,已有多家场所违规设置的防盗网窗进行了拆除。
编辑:陆兴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