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有奖!十堰市医保局提醒:这些行为不能做

时间:2024-02-01 16:45 来源:十堰广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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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广电讯  2月1日,十堰市医疗保障局发布《致全市人民的一封信》,提醒市民做好自己医保权益的“守护人”,正确使用医保基金规定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用,确保能够享受到更加优质的医保待遇。

信中提到,医保基金既是我们的“救命钱”,也是医保制度可持续运行的“生命线”,市民朋友不要定点医药机构超量配药,不为他人配药;不出借自己的医保卡和电子凭证供他人使用;在定点医药机构购买商品(生活用品、保健品等)时应自费,不要求医药机构以串换等形式违规享受医保待遇;不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不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以上情况一经查实,医保部门有权暂停医保待遇3个月至12个月,如参与欺诈骗保,将移交公安部门依法处置。

信中指出,医保基金关系到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不容侵犯。希望广大市民能支持和配合市医疗保障局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各项行动,自觉抵制定点医药机构的违法违纪行为,主动同套取、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行为做斗争,维护自己的医保权益。

信中公布了市医疗保障局举报热线:0719-8629010,广大市民群众可提供违法违纪线索,查实以后,该局将根据相关规定给予以一次性现金奖励。

编辑:陈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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