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张湾区人民法院发布执行悬赏公告,举报邓光林有奖!
执行悬赏须知
及被执行人基本信息
被执行人:邓光林,男,1990年3月7日出生,汉族,户籍地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雁石镇社尾村积庆路36号。
执行案号:(2023) 鄂0303执2161号
执行依据:(2023)鄂0303民初2246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借款本金及利息约9.6万元。
悬赏金额:凡首先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信息属实并执行到位的,按照举报财产执行到位金额的10%予以奖励,对之后同一财产提出举报财产的举报人不予奖励。
悬赏金支付条件:
1.所提供线索真实有效,且为法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
2.提供的线索使案件得以全部执行或部分执行到位;
3.举报人通过合法途径以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4.两个以上举报人提供同一线索,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举报时间以人民法院接到举报的登记记录为准。
5.法院将对举报线索予以登记,并向举报人出具受理举报确认书。
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范围:
1.被执行人名下银行存款、有价证券、金融理财;
2.被执行人名下的土地、房屋、车辆、船舶、航空器、生产机器设备、库存产品、生产原材料等;
3.被执行人的应收债权、投资联营收益或者与他人共有的财产。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如申请人申请撤回悬赏执行的,或因其他原因悬赏执行终结的,法院将公告告知,本悬赏执行公告即时失效。
法院郑重承诺,我们将对举报信息按照时间先后顺序进行登记,一经核实,将通知举报人到院登记有关信息,并对举报人的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执行法院:张湾区人民法院
举报电话:0719-8617323
联系人电话:19071932826
地址:茅箭区邮电街12号
邮编:442000
(本悬赏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张湾区人民法院)
2024年1月24日
正式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