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在秦楚网《民意直通车》栏目发帖,咨询申请公租房需要哪些条件,有关部门作出回复。
网友:去年我调入郧阳区工作,目前无住房,请问申请公租房需要哪些条件?
郧阳区房地产服务中心:新就业无房职工、进城及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审核程序为:由申请人向用人单位申请,用人单位将初审意见和申请资料报区人社局。区人社局提出审核意见。用人单位对符合条件的在本单位进行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报区住房保障局。区住房保障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对象。电话:7232000。
编辑:陆兴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