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社会保险局最新提示!事关这些业务

时间:2023-12-28 09:47 来源:十堰市社会保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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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7日,十堰市社会保险局发布关于社保经办系统升级期间的温馨提示。

为进一步完善我省社会保险费征收和经办信息系统,省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部门拟联合对相关信息系统进行优化升级,系统将于2023年12月28日18:00至2024年1月8日8:30升级维护。期间十堰市社会保险局持续为广大参保单位(人)提供以下社会保险服务:

一、工伤保险服务

系统升级期间,为确保单位新招录职工(含试用期职工)工伤保险待遇不受影响,用人单位需及时将新招录职工报备表(含姓名、身份证号、进入单位时间等信息)加盖单位公章后发送至指定邮箱(178990967@qq.com)进行报备,并在系统恢复后30天内完成“增员”手续,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参保期从报备时间起算,未按规定报备的,从缴纳工伤保险费次日起计算。原工伤事故报案渠道不变。

二、社保登记服务

系统升级期间,单位新参保、建筑工程项目工伤保险延期业务需持相应材料到实体大厅的社保窗口进行备案,以免工伤保险待遇受到影响。

三、社保咨询服务

系统升级期间,人社政策咨询窗口正常开放,提供政策和业务咨询服务。

编辑:张红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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