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叶旭升 通讯员 王波)冬季和节假日期间是餐饮服务醇基燃料的使用高峰期,因醇基燃料使用不当引发的食品安全和相关安全风险上升。近日,十堰市市场管理局发布关于餐饮服务中安全使用醇基燃料的风险提示:
一、餐饮服务单位尤其是广大农村集聚餐承办者,要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在提供餐饮服务中需要对食物加热中尽量采用乙醇作为燃料。使用甲醇、丙醇等做为燃料的,应加入颜色及标签以进行警示,尽量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固体燃料,加强管理,并与食品原料分开放置,防止误食误用。
二、餐饮服务单位应当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要严格依照操作规程,把控餐饮及相关服务安全风险防控工作,严防突发事件的发生。使用醇基燃料(如酒精)时,应当确认没有明火时添加,以免引发火灾、烧伤等安全事故,依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广大消费者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不食来源不明的“散装白酒”等白色液体,以免误食误饮,在就餐消费过程中拒绝明火未熄添加燃料服务。一旦发生误饮误食,需及时就医。如发现餐饮服务单位存在违法违规使用醇基燃料行为和风险隐患,请及时拔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编辑:张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