俩朋友同席饮酒后驾车,一个前面骑一个后面跟,结果,前面摔了后面直接撞了上去。最近,竹山县就发生了这样一起交通事故。
11月26日晚,李某驾车从襄阳市前往竹山县城关镇找其朋友贺某一起“小聚”,贺某邀请李某前往竹山县某商业街吃宵夜,同席饮酒至次日凌晨2时许结束。随后贺某驾驶摩托车为李某带路前往酒店住宿,李某驾驶自己的小型汽车紧随其后。
因两人均饮用大量白酒,当行至酒店门前红绿灯路口处,贺某驾车摔倒,而紧随其后的李某因醉酒神志模糊,未及时发现贺某摔倒,与其发生严重碰撞,造成贺某全身多处骨折及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事发后,该县交警立即赶赴现场勘查处理。经抽血鉴定,贺某血样中乙醇含量为112.86mg/100mL,李某血样中含量为132.44mg/100mL,贺、李二人均达醉驾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
12月13日,襄阳市襄州区居民贺某(男,36岁,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常在十堰市竹山县做饮食生意)、李某(男,29岁,持“B2”机动车驾驶证) 因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被竹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立案侦查。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编辑:张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