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部门联动查处1起私装信号放大器干扰到公众通信质量事件

时间:2023-12-07 14:42 来源:十堰广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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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陈伟 实习记者 何旭)近日,省无线电监测中心十堰监测站联合公安、十堰移动公司、联通公司,排查解决了一起商户擅自加装手机信号放大器干扰到公众通信基站信号质量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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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日来,家住东风大道南端片区的部分市民反映,平时使用手机时信号不太稳定。省无线电监测中心十堰监测站在台站核查工作中也发现东风大道东风公司车桥厂区域公众通信频率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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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排查,某宾馆存在擅自设置使用手机信号放大器的情况。在市公安局刑侦四大队、东城开发区派出所等工作人员的配合下,该宾馆负责人主动关闭了违规设备并拆除,保证不再使用。

深入了解后,监测站工作人员得知,该宾馆因一楼、地下室等移动、联通信号覆盖较差,导致客房入住率降低,经营受到影响,宾馆工作人员便在网上购买了一套未经国家型号核准的手机信号放大器,并自行架设使用。通过政策宣讲和批评教育后,无线电监测站工程人员现场协调市移动公司和联通公司为该宾馆优化了通信网络覆盖,从根本上合规合法地解决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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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无线电监测中心十堰监测站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市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对于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或者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由无线电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没收从事违法活动的设备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从事诈骗等违法活动,尚不构成犯罪的,并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编辑:陆兴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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