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城区人才公寓第四期符合申请条件人员名单公示

时间:2023-11-15 07:15 来源: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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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单公示

按照《十堰市人才公寓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十政办发〔2021〕29号文件规定,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政府国资委审核,本次人才公寓申请共有208名申请人符合条件,现将符合申请条件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时间:2023年11月13日--11月17日。公示期间对申请人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以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政府国资委反映。公示期满确定为十堰城区人才公寓配租对象,参与人才公寓摇号配租,具体摇号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

市委组织部:0719-8652178

市人社局:0719-8116397

市政府国资委:0719-8881594


市委组织部 市人社局 市政府国资委

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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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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