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首例,这项业务成功办理

时间:2023-11-10 16:01 来源:十堰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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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户籍、身份证,都要回老家办,现在不用来回奔波,真是太方便了!”11月8日,康女士为女儿成功办理了人生第一张身份证,这也是十堰市成功办理的首例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省内通办”业务。

11月8日下午5时,人民路派出所户籍室民辅警在接待群众时了解到,康女士的女儿户口不在十堰,还没有办理过身份证,出行很不方便。户籍民警立马告知康女士,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省内通办”业务已经开通,不需要回户籍地,在全省范围内就近选择派出所户政窗口即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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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户籍民警按照流程为康女士女儿拍摄身份证照片、采集指纹信息,并告知其需要提交的材料后,成功办理了“省内通办”异地首次居民身份证申领业务。

省内异地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所需材料

1、年满16周岁公民,向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确认提交信息的准确、真实性,签订书面承诺书。

2、未满16周岁公民,在监护人陪同下向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交验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如未登记与监护人亲属关系,还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等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监护人居民身份证,确认提交信息的准确、真实性,签订书面承诺书。

(十堰晚报记者 杨建波 特约记者 戢子轩 通讯员 侯欣悦

编辑:万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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