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着“股神”炒股?十堰男子被骗100多万

时间:2023-11-01 14:11 来源:十堰广电
  • 微信
  • QQ空间
  • 微博
  • QQ好友

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耿吉国 通讯员 李剑桥社交平台有这样一种群,群里都是“理财专家”“炒股大神”“操盘高手”,不仅每天免费授课、推荐牛股,还有助理“一对一”指导具体操作。近日,家住十堰市郧西县的李先生就遇到了这样的情况,由于贪心一步步被诈骗人员套牢,导致被骗100多万。

“致富路”或是不归路

李先生在某单位上班,工作待遇优厚,家庭幸福美满,平时对投资理财很感兴趣,在网上炒股时加了很多股票交流群。

2020年7月,李先生接到一个陌生电话,让他加入一个股票推荐群,称该群会免费推荐好股票,群里每天都有“导师”讲课教授炒股知识。李先生立马心动入群,群里果真每天都有“导师”讲课,教群成员炒股并在群里推荐股票。见“导师”讲的头头是道,李先生就听从“导师”的建议购买了一些股票,都获得了盈利。

一段时间后,“导师”说股市行情不好推荐李先生投资虚拟货币并给了数字货币客服的微信号。在数字货币客服的指导下,李先生下载了一个手机软件,并按照指示绑定了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号码等信息。

平台有很多币种,李先生根据“导师”和客服的指导,尝试购买了少量虚拟货币,为了验证真伪,李先生多次尝试提现,平台均及时兑现,且“利润”十分可观。

“发财梦”却是白日梦

一次次的成功尝试,让李先生的防范之心逐渐松懈,短短几天时间,其在该平台账户上盈利额达数万元。

面对如此高额的回报,李先生对投资虚拟货币深信不疑,每天一下班就将自己关在书房研究投资虚拟货币,单笔投资的金额也从刚开始的一千、两千,上涨到一万、两万,收益同时也是成倍地增长。

临近“十一”国庆节,平台向李先生推送消息称,“庆国庆、送好礼,十一前投资某某虚拟货币可享受利润翻倍”。李先生觉得机会难得,抓住机会可能就发财了,于是悄悄拿出家庭的全部积蓄,并向亲朋好友以买房的名义借款数十万元,一口气凑齐了参加活动所需要的160 万元,并按照平台提示,好不容易排队“抢”到了参加活动的名额,将筹到的全部资金打入对方提供的账户,约定 15日后返本付息,回报翻倍。

“投资”成功后,李先生沉浸在等待“一夜暴富”的喜悦之中,稍有闲暇时间就会打开平台查看当天的收益情况,见收益直线上涨李先生心里乐开了花。

9月30日,平台提醒:“十一放假,节后再见”。李先生一心想着快要到手的收益,对平台的“提醒”没有丝毫怀疑,仍旧是每天登录平台查看账户上已过百万的收益。

10月7日,李先生一大早醒来就准备登录平台,当他打开手机的那一刻便傻眼了,自己已被移除投资微信群,投资账户也已被清零了。

此时,李先生恍然大悟:自己被骗了!

“大馅饼”原是大陷阱

经过警方深入调查,原来,方某等人合伙以从事电话营销的名义,雇请在校学生或者初入社会的毕业生,通过“号码生成器”生成大量手机号码或者将诈骗“客户”提供的手机号码,导入自动拨号机器人拨打电话,并按照上游诈骗人员的需要,设置自称是“某某证券公司工作人员……”的虚假话术引诱被害人,筛选出有炒股或者投资意向的被害人后,添加对方微信,并将其拉入由上游诈骗人员建立的股票、投资理财等微信群内。

在拉群过程中,上游诈骗人员在该微信群内扮演“客户”“专家”“导师”等,诱导微信群内被害人购买诈骗人员操纵的虚假虚拟货币,被害人的投资款直接进入诈骗分子的账户。李先生就是被方某等人以此方式进行了诈骗。

2023年5月,经郧西县检察院指控,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方某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7万元,依法追缴违法所得。一审宣判后,方某不服提出上诉,2023年9月,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裁定维持原判。

标题:
网址:
错误内容:
姓名:
电话:
 
新闻热线:
投稿邮箱:
网络新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