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城区地下车位可以办理不动产证吗?最新回应来了

时间:2023-06-02 10:05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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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所有小区业主,事关你的停车位!最新回应来了

十堰城区地下车位可以办理不动产证吗?

答案是能!但需符合相关条件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其产权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出租等方式约定。

如擅自改变规划用途、存在违建等行为的地下车位(库),以及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车位(库)是无法办理不动产证的。

人防地下室归国家所有,不得出售、附赠给企业或个人。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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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从2016年3月正式启动不动产统一登记。为化解原已建成地下车位(库)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2016年市政府专题会议议定,对于商住小区中已计容并交纳土地出让金的地下车库,可办理产权登记;未计容、未交纳土地出让金的,应补办出让手续、补交出让金后,方可办理产权登记。

2018年5月,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利用管理工作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十政办发〔2018〕45号),进一步明确未计容地下车位(库)土地出让金的缴纳标准等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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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共同出台了《关于鼓励中心城区地下空间合理开发利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经规划许可、已按规划建设并验收的地下车位(库)不另外收取土地出让金,可以依法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对符合《通知》条件的配建地下车位(库),在申请人提出申请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辟绿色通道加快办理,为广大申请人提供优质服务,目前,已为多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了地下车位(库)的不动产登记。

该《通知》的实行时效为一年。为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鼓励地下空间合理开发利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正联合相关单位会商,拟报请市政府审批重新发文。在新文件出台前,仍沿用老文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可以继续为符合条件的地下车位办理不动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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