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讯 (通讯员 卢正斌 张骏熙)今年来,房县将政府采购工作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突破口,针对政府采购“难点”“堵点”“痛点”问题,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流程、降成本、促公平、推公开,不断提升政府采购数字化转型、提高政府采购管理和服务水平,全力推动政府采购换挡提速和优化升级。
“清单制”规范采购行为。制定采购人21条责任清单,以“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为主线,界定岗位职责,健全约束机制。实施采购人信用管理,规定19种严重失信行为和7种一般失信行为,以采购人信用“黑名单”和失信行为公示,有效约束内部权力运行。抽取部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集中开展监督评价,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实行报告制,简化程序,无需登记、注册,房县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总量达到27家;同时,采取“宽进严管”模式,实行标后监督、信用管理,使得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能够依法依规从事代理工作,为采购单位提供优质服务,促进公平竞争。
“互联网+”创新监管机制。建立政府采购电子商城,通过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以及构建政府采购网上商城,把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项目逐步纳入到网上商城,提高小额采购的透明度,提高采购效率,降低交易成本。搭建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和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政府采购业务实现网络化办理,采购意向公示、采购事项备案、信息发布、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合同备案全部“网上办”,采购项目“网上全公开,网下无交易”;政府采购系统、银行业务系统与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中征服务平台三方信息实现互通共享,让参与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可通过网络化系统获得银行低成本的贷款资金支持,今年一季度通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发放贷款3笔、金额1280万元。
“减免法”畅通投诉渠道。进一步缩短质疑和投诉办理时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书面质疑函由原来的7个工作日缩短到3个工作日答复处理,财政部门收到投诉后,处理时间由原来的30个工作日缩短到25个工作日,在投诉处理及行政处罚文书中明确当事人告知权、陈述权、申诉权、听证权,并有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保障,对集中采购机构的考核结果等信息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予以公开公示,保证公平公正。
“优惠包”支持中小企业。积极组织各预算单位填报基础信息,合理安排采购计划,引导各单位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积极参与消费帮扶。规定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预留40%以上,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督促各单位及时激活832销售平台账号,按照已预留的采购份额加快采购执行进度,对进度较慢的单位逐一打电话通知,确保有效发挥政府采购助力消费的政策功能。搭建沟通桥梁,提升交易双方的满意度,促进采购任务顺利完成。
编辑:郭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