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陈伟 通讯员 陈芳)6月16日,记者从市公安交管支队了解到,十堰一名驾驶员因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近日被终身禁驾。至此,今年以来我市共有4名机动车驾驶人被终身禁驾。
今年1月,郧西县司机陈某驾驶越野车在一乡村道路上与一辆板车相撞后逃逸,受伤板车车主在医院抢救十多天后不治身亡。
市公安交管支队法治监督大队民警王首一说,陈某被法院判处交通肇事罪,公安机关依据法律规定,近日对其做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且终身禁驾。
市公安交管部门介绍,今年以来,我市共有4名机动车驾驶员被终身禁驾。其中,3名是酒后驾车发事故,1名是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或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将被终生禁驾,公安机关将对这些驾驶人实施动态监管,若被终生禁驾后仍驾车上路,一旦被查处,将按照无证驾驶给予罚款、拘留。
交警提醒,安全文明驾驶,不可掉以轻心。若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采取正确有效措施处理,切不可心存侥幸,酿成更大后果。
编辑:李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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