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工作不满10年休5天年假规则该调整”,登上热搜。

代表建议:最低法定年假从5天提高到10天
“当前,我国劳动人口存在‘没假休’‘不能休’‘不敢休’的情况,这不仅影响群众幸福感,也制约了消费潜力的释放。”全国人大代表,浙江安吉余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汪玉成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全面落实休假制度,既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应有之义,更是扩大内需、激活消费引擎的关键一招。他建议,修改年休假天数规定,按工龄递增让青年“多休假”。
汪玉成称,根据2008年颁布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仅5天。在我国人口结构老龄化加剧的背景下,工龄10年以下的青年劳动力正成为社会发展的中坚力量,承受着较大的物质和精神压力,5天的法定年休假难以保障其充分休息。
全国人大代表、辽宁大学校长余淼杰建议,将最低法定年假从5天提高到10天,并允许未休年假在两年内结转使用,强化弹性休假能力,同时对年假使用率低的单位加强监管。
余淼杰指出,目前,“996”加班现象仍然普遍,休息时间的不确定性抑制了居民对旅游出行的消费规划。在此基础上,一些单位内部还形成了“休假者不敬业”的隐性评价,这种“内卷文化”导致员工“不敢休、不愿休”。
余淼杰建议,健全平台劳动者“强制轮休”“最低休息保障制度”,明确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每月必须保证的完整休息天数。同时引导平台通过算法优化和弹性补贴,让他们在收入不受明显影响的前提下敢休假、能休假,从而把这一群体巨大的消费潜力真正释放出来。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将修订
2008年1月1日,《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正式施行。《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1到10年,年休假5天;10到20年,休10天;20年以上,休15天。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休假的,单位应予以日工资收入300%的补偿。
今年年初,人社部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将推动修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促进用人单位落实该制度。时隔18年,这项事关4.02亿职工休息休假权的制度有望“上新”。
专家表示,查漏补缺、优化供给、增强刚性或是此次条例修订的核心议题,让“想休不敢休”真正变成“应休尽休”。不只是权利回归,更是制度升级的关键。
近年来,全国两会期间的节假日改革建议已有多项落地:自2025年起,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总数增加2天,其中春节、劳动节各新增1天;中小学“春秋假”也已在浙江、四川全省覆盖,在广东、湖北、陕西等省份的部分城市试点推行。
对此,网友们纷纷表示支持:

也有网友担心落实情况,认为应该加大监管力度:

来源:中国经济网、中国青年报、申工社微信、南方周末
编辑:董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