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交通,守卫安全。6月26日,十堰市城市文明建设工作第一次联席会议召开正式启动城区文明交通专项治理行动。
据悉,此次专项治理行动时间为6月26日至12月26日,为期6个月,后期将常态化开展行动将聚焦以下突出问题。
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文明提升行动
重点整治车辆违停;
机动车(含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非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
机动车(含摩托车)、电动车(非机动车)闯红灯,行人在有信号灯控制的斑马线闯红灯;
摩托车、电动车(非机动车)逆向行驶;
摩托车不靠最右侧车道行驶,电动车(非机动车)不走非机动车道或不靠最右侧车道行驶,以及摩托车、电动车在人行道骑行;
行人乱穿马路;
机动车(含摩托车)、电动车(非机动车)不按导向车道行驶,压越道路中心实线随意变道、加塞抢行;
大货车未按规定办理通行证,违反禁限行时间、路线上路通行;
国Ⅲ及以下排放的重中型柴油货车、半挂牵引车和专项作业车(总质量为4500千克及以上)违反禁限行时间、路线上路通行。
开展城市环境管理提升行动
重点整治违规摆摊设点、占道经营;
利用机动车流动贩卖物品,乱停乱放;
电动车(非机动车)在人行道施划的停放区域以外违规停放;
占用消防车道、盲道违法停放车辆。
开展老年代步车(含三、四轮车)专项整治行动
重点整治违法生产无国家机动车产品公告的老年代步车、电动车;
违规销售无国家机动车产品公告的老年代步车、电动车;
老年代步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逆向行驶、超员、违法载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
老年代步车从事非法营运的行为;
正三轮车违规载人、载货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开展出租(网约)车文明营运提升行动
打击“黑车”非法营运行为;
出租客运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车辆违法和事故多发;
规范出租(网约)车行车秩序。
编辑:张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