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风讯(十堰融媒记者 张陈堰 通讯员 陈芳 张蒙强)遵守交规,安全出行。5月7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在十堰城区开展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对无牌无证、非法改装、闯红灯、不戴头盔、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严查严处。

上午9点30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五大队在浙江路与天津路交汇路口设点检查。9点59分,一辆电动车因违规载人被拦下,考虑到该驾驶员首次驾驶非机动车违规载人,民警现场对其进行警告处理并普及了相关法规。
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五大队民警柯晓刚肯定了驾驶员规范佩戴头盔的行为,同时告知驾驶员,电动车严禁搭载成年人,仅可搭载十二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无论电动车尺寸大小,所有电动车均不允许搭载成年人。

上午11点10分,在浙江路京桥花园斑马线处,当行车信号灯红灯亮起时,一辆牌照为056590的电动车仍然抢在行人前面穿过斑马线。针对该车闯红灯的行为,执勤交警现场对驾驶员给予50元罚款并进行批评教育。
民警柯晓刚对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指出对方在行人正常过斑马线时违规抢行通行的行为,并叮嘱其珍爱生命、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当天上午,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五大队在重庆路路口设点同步开展整治行动。10点25分,一辆车牌为006143的电动车在经过重庆路便民市场斑马线时,直接闯过红灯从行人中穿过,执勤交警现场给予驾驶员50元罚款处理,并向其讲解非机动车闯红灯的相关危害。
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五大队民警李定成提醒,该处人行红绿灯通行时长仅20秒,行人需集中快速过马路,驾驶员必须等待行车信号灯变为绿灯后再通行,避免引发交通事故,若因闯红灯引发事故,驾驶员需承担全部责任。
当天,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共出动警力百余名,覆盖城区重点路段。截至下午3点,全市现场处罚各类电动车、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共192起,警告465起。
编辑:李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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