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同学合伙开餐馆引纠纷 十堰法官4次寻人终和解

时间:2025-05-23 09:40 来源:十堰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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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老同学合伙做生意,因经营不善引发纠纷。为了尽快执结案件,执行法官4次寻找当事人。近日,随着最后一笔执行款到账,历时3年多的股权转让纠纷落下帷幕。

郧阳区市民王某与李某(化姓)、常某(化姓)系同学关系。2021年6月,3人商定共同投资经营餐饮店,其中王某出资9.8万元,李某出资4万元,常某出资5万元。2021年7月餐饮店开业,同年9月因经营不善出现亏损,王某遂退出,并与李某、常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将其名下股权作价6.75万元予以转让,由李某、常某分两期支付。

李某、常某继续经营餐饮店,2021年11月,因持续亏损,餐饮店停业。到了约定付款期,王某多次催讨,李某、常某始终未支付,王某遂向郧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判决生效后,李某、常某仍未履行义务,王某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李某、常某均拒绝出面解决问题,法院调查后,因两人名下均无可供执行财产,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执行工作并未终止,法院干警与辖区公安机关、村组干部联动,同时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发动社会力量查找李某、常某的财产线索。

不久,李某迫于压力,主动来到法院,当场履行3.6万元。而常某仍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且下落不明。法院干警曾先后3次奔赴常某住所地进行调查,走访村委会干部、街坊邻居等,始终没有常某任何音讯。

“我发现了常某踪迹,他在十堰城区一饭馆吃饭……”4月22日18时,王某给法院干警梅将军打来电话,梅将军立即组织团队成员赶到现场。见到突然到来的法院干警,常某感到十分意外,表示之前已经给了1万元,目前暂无力偿还。法院干警告知不履行义务的后果,常某当场履行了1.8万元,剩余的包含利息及迟延履行金在内的1万元约定一周内履行。(十堰晚报 记者 何利

编辑:张红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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