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茅箭区人民法院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贾礼华,男,1974年12月16日出生,汉族,住湖北省郧西县六郎乡将军坪村一组。
执行案号:(2024)鄂0302执3667号
执行依据:(2024)鄂0302民初3207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本金101462元、利息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悬赏金额:凡首先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贾礼华可供执行财产信息属实并执行到位的,予以5000元奖励,对之后同一财产提出举报财产的举报人不予奖励。
悬赏金领取方式:对于符合上述支付条件的举报人,本院在举报财产依法处分完毕后三十日内,监督申请人向举报人给予悬赏金。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如申请人申请撤回悬赏执行的,或因其他原因悬赏执行终结的,法院将公告告知,本悬赏执行公告即时失效。
本院将对举报信息按照时间顺序进行登记,一经核实,将通知举报人到院登记有关信息,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执行法院: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
举报电话:19267228078
联系人:王法官
编辑:万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