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说政策丨市医保局解读医保便民惠民政策

时间:2024-12-05 20:37 来源:十堰广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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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好的营商环境是重要软实力,是核心竞争力,十堰作为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标杆城市,始终致力于构建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不断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和经济发展动力。十堰广播电视台开设专栏《局长说政策》,邀请相关部门负责人对市场主体、广大民众关心的政策进行解读。

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徐静)今天的《局长说政策》,邀请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吕红均,从奖励连续参保缴费人员、增加门诊慢特病病种、扩大个人账户支付范围等5个方面,解读医保便民惠民政策。

吕红均介绍,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生工作,高度关注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十堰医保局认真履责,主动担当,推行了5项便民惠民政策,从新生儿出生到参保缴费、门诊看病、住院诊疗、救助托底“全生命周期”医疗保障制度初步形成,有力地保障全市人民的健康。

一是奖励连续参保缴费人员。目前我市有304.2万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从明年起,连续参保和零报销的给予奖励,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4年以上的参保人员,如果当年未使用过医保或者继续缴纳医保费的,次年可以提高大病保险报销额度,每次提高不低于1000元,最高可达6万元。

二是增加门诊慢特病病种。城镇职工医保慢性病从17种增加到37种,城乡居民的医保慢性病从25种增加到37种。门诊慢性病从单纯购药治疗已经扩大到在门诊产生的药品、耗材、检查费用都可以报销,11种门诊特殊疾病报销已经从月均几十元提高至较高额度的报销比例,患有多个慢性病的可以同时享受2个慢性病待遇。

三是制定出台支持生育和便民服务政策。为方便快捷地提供医保服务,开设新生儿参保服务站和22个医保便民服务点,实现新生儿出生参保、医疗费用报销一站式服务。新生儿出生当年免缴费,第二年医保费补缴后即可享受待遇。孕妇产前检查费用、生育费用均可按照普通住院标准报销,不用提供结婚证等其他证明材料。另外有8项生殖辅助项目纳入了医保报销范围,只要先行自付20%后,可按照普通疾病比例报销。

四是扩大个人账户支付范围。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不仅自己可以使用,同时夫妻、父母也可以使用,另外也扩大到了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也可以使用,可以为他们支付购药和住院的医药费用,或者替他们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即将推行的惠民保和长护险,也可以用个人账户的结余资金直接缴纳参保费用。

五是健全了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目前已经建立了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医疗保障制度,对城乡居民特困人员报销的比例接近100%,低保对象达到90%左右,稳定脱贫人口达到了70%左右。参保居民因病被认定为低收入人口的,可以申请医疗救助,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累计在1万元以上的部分可以按65%的比例报销,救助的金额最高可达5万元。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朋友,新一年度的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已经开始,请在12月底前参保缴费,避免影响正常享受医保和慢性病待遇。

编辑:李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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