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说政策丨市林业局解读森林资源保护与发展相关政策

时间:2024-12-24 20:26 来源:十堰广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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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好的营商环境是重要软实力,是核心竞争力,十堰作为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标杆城市,始终致力于构建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不断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和经济发展动力。十堰广播电视台开设专栏《局长说政策》,邀请相关部门负责人对市场主体、广大民众关心的政策进行解读。

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陈松林)今天的《局长说政策》,邀请市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汤宏,解读十堰在助推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林下经济产业等方面的相关政策。

汤宏介绍,作为林业资源大市,近年来,十堰以“林长制”为抓手,按照分级负责原则,通过压实地方党政领导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不断健全政策、优化考核,着力实现“山有人管、树有人护、责有人担”。

以植绿护水为主线,全力实施扩绿增美。

坚持治水必先治山,以好山涵养好水,把丹江口水源区生态保护修复摆在压倒性位置,实施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增强森林涵养水源、净化水质、调节气候、固碳增汇等生态功能。

全年完成营造林94.5万亩、林相季相改造33.5万亩,建成森林防火道路567.7公里,生物阻隔带6.75万亩。

以全国第一的优异成绩,争取到10.33亿元的国土绿化示范项目落户十堰,建设规模48.07万亩。

以资源管护为重点,强力保障护绿增质。

落实天然林保护责任。目前公益林补助、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标准均为每亩16元;选聘15100名生态护林员,每人每年补偿标准为4000元。

优化林木采伐管理,实行告知承诺制。农民个人申请一次采伐人工商品林蓄积15立方米及以下的,免于采伐作业设计。

严格规范林地使用,简化审批流程,取消市级环节。实行“县直报省、省直达县”;农民个人建房项目使用林地审批权限下放至县级,且面积低于140平方米的免征植被恢复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乡村道路、学校、幼儿园、敬老院、福利院、卫生院等社会公益项目及保障性安居工程,免征植被恢复费。

严守森林火灾防线。每年的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为森林重点防火期,发布《森林防火戒严令》,探索无人机协同巡林,每天对83个重点防火区、主城区230个重要山体进行全方位、无盲区巡航。

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发布《关于禁止猎捕陆生野生保护动物的通告》,我市全域全年禁猎。

以林下经济为亮点,合力推进活绿增效。

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大力发展林下经济,编制《十堰市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规划(2025—2035年)》,推进“林药、林菌、林茶、林旅”复合经营模式,目前,全市林下经济经营面积达752万亩,总产值过百亿元。2025年,全市拟新增经营面积100万亩,实现综合产值120亿元。拟新建油橄榄等木本油料7.5万亩,改造油茶基地1.4万亩。油茶可享受新建每亩1000元,低改每亩500元的政策扶持。油橄榄的补助政策即将发布。

林业事业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市林业局将充分用好林长制这一“林之重器”,坚持“三绿”并举、“四库”联动,以林业工作的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全国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做出更大贡献。

编辑:陆兴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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