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份,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共接到群众反映城区出租车的电话、信件167件,其中,投诉类83件。经执法人员调查核实,对15起违反出租车管理相关规章制度的驾驶员进行立案处理,并要求公司召开警示教育培训会,不断提升出租车服务质量。
案例1 巡游出租车驾驶员不主动出示发票
市民通过12328热线投诉,5月18日7时40分左右,在北京路人商乘坐车牌为鄂CD16852的出租车到人民医院,到达目的地后,该车驾驶员未主动提供发票。经执法人员调取车载监控核实,鄂CD16852驾驶员在投诉时间段搭载一名乘客到人民医院路段,到目的地乘客支付车费后,该驾驶员未主动出示发票。依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执法人员认定该车驾驶员存在不主动出示发票的违规行为,随即对该车驾驶员进行立案处理,并督促公司召开警示教育培训会。
案例2 网约出租车驾驶员巡游揽客
市民通过12328热线举报,5月23日14时53分左右,车牌为鄂CD36511的网约车在王湾小学路口路段违规揽客。经调查,该车驾驶员在举报时间段在路边停靠,路边乘客告知要去泰康花园,该车驾驶员在未平台接单的情况下同意乘客上车,到目的地后乘客通过手机微信扫码支付车费。依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执法人员认定鄂CD36511驾驶员存在网约车违规巡游揽客的行为,对该车驾驶员进行了立案处理,并责令车辆所属公司对驾驶员进行教育整改。
十堰城区出租车服务质量投诉处理情况
(2024年4月1日至4月30日)
编辑:张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