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客户端讯(通讯员
黄柯)“以前遗失补证最少得15个工作日,没想到现在半个小时就办好了!”5月27日下午,家住茅箭区的李女士在不动产登记大厅窗口当场拿到了补发的不动产权证书,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据悉,今年5月21日,自然资源部公布了《自然资源部关于第六批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其中一条修改为“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发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后,即予以补发。”这样就改变了过去需要发布声明满15个工作日再予补办的做法。
十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高度重视、快速行动、即行即改,第一时间组织不动产登记人员认真学习相关内容,及时调整相关业务流程,加强业务培训,更好地为企业和群众服务。目前,中心已全面实现补办不动产权证书、证明“立等可取”,及时让广大办事群众和企业享受到国家政策红利。
编辑:陈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