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房华)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要求,12月1日起,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再使用“美颜灯”。11月30日,记者就老虎沟市场“美颜灯”更换情况进行了实地走访调查。
上午,记者在肉类生鲜区看到,在市场工作人员与市场监管人员督导下,商户正在更换新购买的自然光节能灯。
经工作人员检查发现,有些商户虽然更换了原来的“美颜灯”,但新换的灯仍能发出紫红色光,没有达到规定标准,市场已经与部分经营户签订了整改通知书。
据悉,该市场2楼肉类区与熟食区共有100余家经营户,共计安装生鲜灯500多盏,目前近半数的经营户已经更换。
老虎沟市场部经理马毓表示,11月24日,市场已将相关标准告知经营户,28日与商户签订整改通知,目前已经有部分经营户更换了自然色白炽灯,30日将全部更换完毕。
编辑:陈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