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一地最新公告!补充选拔24人!

时间:2023-11-24 17:48 来源:郧西县人民政府网
  • 微信
  • QQ空间
  • 微博
  • QQ好友

11月23日,郧西县卫健局发布乡镇卫生院补充选拔公共卫生人员公告。

640_wx_fmt=png&from=appmsg&wxfrom=5&wx_lazy=1&wx_co=1

补充选拔范围及职数

1.范围:公共卫生编制出现空缺的乡镇(场、区)卫生院中,具备差额编制身份的在职人员(仅限报考本单位)。

2.岗位职数:24名(详见附件1)。

640_wx_fmt=jpeg&wxfrom=5&wx_lazy=1&wx_co=1

选拔程序

自愿递交报名申请,经初审符合条件的对象,采取笔试和考核方式进行选拔(其中:笔试成绩占70%,考核成绩占30%)。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卫生相关知识和医学综合应用能力等,卷面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考核

1.考核内容:主要考核个人综合素质(学历、职称、工龄、年度考核结果、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证》),满分为100分。

2.考核细则:(见附件2)

640_wx_fmt=png&from=appmsg&wxfrom=5&wx_lazy=1&wx_co=1 (1)

(三)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70%+考核成绩×30%。

公示与聘用

1.对确定的拟补充选拔人选,通过郧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有异议且核查属实的,不再列为拟补充选拔人选,空缺岗位按同单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确定的递补人选再次进行公示。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对象,经组织部门审核通过后,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组织实施

此次补充选拔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共同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所有信息均在郧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郧西县卫健局人教股  0719-6226913。

标题:
网址:
错误内容:
姓名:
电话:
 
新闻热线:
投稿邮箱:
网络新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