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消费券千万别这样用,小心带来牢狱之灾

时间:2023-04-12 12:53 来源:十堰广电
  • 微信
  • QQ空间
  • 微博
  • QQ好友

微信图片_20230412110340

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蒋巍 通讯员 戢子轩 秦亚南)近日,十堰市茅箭区公安分局破获一起通过虚假交易套现政府消费券诈骗案。

4月9日,平安义警工作中发现,辖区有商家利用消费券以虚假消费方式套现。民警通过调查,发现茅箭区某餐馆法人阮某个人短视频账户存在大量资金频繁流动的异常情况,有重大作案嫌疑。

10日,民警在北京路某小区内成功将阮某抓获,面对民警询问,阮某称自己对账户资金异常流动的事情毫不知情。

经过调查发现,阮某与其妹夫李某合伙经营一家餐饮店,由于生意不好,阮某在2022年6月决定退出经营,但店内法人信息一直未变更。根据阮某提供的线索,办案民警很快将李某抓获。

据调查,2023年3月以来,李某在微信、短视频等平台发布信息,称其店面可使用政府消费券,能“套现回馈新老顾客”。3月16至17日期间,李某吸纳大量消费者使用消费券与其交易,通过虚假消费方式进行套现,自己也从中抽成。短短两天内,李某店铺营业额和操作处理使用政府消费券的核销流水高达39万余元,从中非法获利8万余元。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标题:
网址:
错误内容:
姓名:
电话:
 
新闻热线:
投稿邮箱:
网络新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