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市级河长名单(第二批名单)的公告

时间:2017-11-18 17:00 来源:十堰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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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十办文〔2017〕19号)文件精神,现将十堰市市级河长名单(第二批名单)予以公布。

2017年11月15日

十堰市市级河长名单(第二批名单)

第一总河长:

张维国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总河长:

陈新武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总河长:

刘海军 市委副书记

周 锋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宣传部长

常务副总河长:

吴 烨 市政府副市长

赵 哲 市政府副市长

1510962686480

编辑:黄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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