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讯 近日,我市印发深入开展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发展实施方案,加快形成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工作生活方式,为十堰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贡献力量。
主要目标
到2025年,实现单位建筑面积能耗<11.27千克标准煤、人均综合能耗<166.86千克标准煤、人均用水量<23.56立方米;市、县(市、区)级党政机关100%达到节约型机关或节能、节水示范单位创建要求;加大新能源汽车配置使用力度,新增及更新公务用车中新能源汽车比例达到80%以上(特种用途车辆除外)。
重点任务
·实施绿色低碳用能转型行动
加快终端用能电气化低碳化;
大力推广太阳能光伏光热项目;
持续推广新能源汽车;
·实施公共建筑能效提升行动
加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提高建筑用能管理智能化;
推动数据中心绿色化;
提升公共机构绿化水平;
·实施绿色低碳技术产品推广应用行动
加大绿色低碳技术推广应用力度;
大力采购绿色低碳产品;
积极运用市场化机制;
·实施绿色低碳示范引领行动
深入开展资源循环利用;
持续开展示范创建活动;
培育绿色低碳工作生活方式;
·实施绿色低碳管理强基行动
建立健全制度体系;
加强队伍和能力建设;
加强绿色低碳发展宣传引导。
编辑:李晓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