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卖对公账户赚“轻松钱”,男子被十堰警方刑拘

时间:2023-01-11 21:17 来源:十堰广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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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王逸雯 通讯员 鲍娓娓 王晓雪不用辛苦工作,只需将对公账户出售给他人,就能拿到一笔高额费用,这样的“好事”,类似于天上掉馅饼,殊不知对公账户可能被他人卖给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等犯罪组织,用于转移赃款、洗黑钱等违法犯罪活动。近日,十堰张湾警方抓获一名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犯罪嫌疑人周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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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10日,市民朱女士向警方报案称,其在网上刷单被骗20余万元。

经了解,朱女士前几日被人拉进一个微信刷单群里,看到有人发了收到返现的截图便心动了,她扫描了群内的二维码添加“客服”微信。在对方的引导下,朱女士尝试了第一笔刷单300元,通过对方提供的链接下载了一个名为“X信”的APP 。在APP上,她收到了本金和佣金返现共420元,于是,她刷了第二笔1000元,成功收到返现1210元,看到利益可观,朱女士第三笔加大金额刷了3000元。本以为可大赚一笔,没想到这时对方却称,其所在平台的等级不够,不能提取返现。朱女士为了提升等级,先后多次给对方转账。最后,对方迟迟不返现,朱女士才意识到被骗,共损失20余万元。

民警根据朱女士提供的资料追踪资金流向,经研判,发现被骗走的钱中有16万元被转入一个对公账号,该公司法人系福建省厦门市的周某。

对公账户是指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民间组织等为日常经营或开展工作需要以单位名义在银行开立的账户。原本对公账户是用于企业之间资金往来结算的专用账户,但近来不少诈骗分子却到处找人注册对公账户,将对公账户变成电信诈骗和洗钱团伙的洗钱工具。

1月8日,办案民警远赴福建省厦门市,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在城区某小区门口将犯罪嫌疑人周某抓获。

经审讯,周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今年32岁的周某中专毕业后无所事事,去年11月底,其因为网贷欠下几十万的债务还不上,于是四处寻找挣钱的出路,在浏览网页时,周某收到一条广告,称“不管男女,人人挣大钱”,因一时好奇,便添加了对方QQ号为好友。

从“QQ好友”处得知了办理对公账户可以赚钱的办法。“QQ好友”劝说周某:“保证安全,我先给你1000定金,到时候你只要露露脸、签签字,办一个对公账户就行了。”虽然有点担心,但在对方的鼓动下,缺钱的周某还是动心了。

周某按照对方的要求去办理了一张新手机卡,并实名注册了一家公司,其本人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办理营业执照、公章、私章,并利用该公司营业执照开了1套对公账户,周某将银行卡、手机卡、开通网上银行、办理U盾及对应的登入密码和支付密码通过快递寄给对方,很快,周某收到6万元“好处费”。

后经办案民警查实,周某注册的空壳公司对公账户在短短一个星期里,交易流水就达到500余万元,其中包含全国10余名电信被害人被骗的款项,总计102万元通过该对公账户转移。

目前,周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已被张湾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张湾警方提醒:

天上不会掉馅饼,虽然帮助信息网络犯罪不一定是直接实施诈骗,但同样是违法犯罪行为,请广大群众妥善保管好个人身份证、银行卡、对公账户等信息,切莫贪图小利,走上倒买倒卖银行卡和对公账户的违法犯罪道路,不要参与买卖银行卡和对公账户,成为不法分子“帮凶”。

编辑:李亚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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