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汪子轶、通讯员郭姗姗)遍布网络平台的“减肥攻略”“种草笔记”“医美软文”等营销方式将得到进一步规范。12月1日,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规范医疗美容商业营销行为的提醒告知书》,提醒全省相关市场主体,规范医疗美容商业营销行为,维护医疗美容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告知书》提示,相关主体不得发布未经审查的医疗美容广告,不得宣传未经审批、备案的诊疗科目和服务项目;不得利用“打包票”来吸引客户——不能对诊疗的安全性、功效作保证性承诺。不得违反《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虚构医疗美容机构资质、荣誉、规模,医务人员资质资历、能力水平等,欺瞒消费者。
针对近年来火爆网络的“软文”营销方式,《告知书》提醒,不得通过平台推荐、“软文”“种草笔记”、编造医美日记等方式伪造“口碑”,或者利用直播带货、炮制话题、制造虚假舆论热点等方式,进行虚假商业宣传;亦不可虚构交易信息、虚构经营数据信息、虚假预订和抢购、编造用户评价、利诱用户作出指定好评等,不得在收藏量、关注量、点赞量等流量数据上“造假”。
医疗美容宣传中,仿冒名医、知名医院或机构,俗称“傍名院”“傍名医”“傍名牌”的行为将受到惩处;不得利用行业协会以及其他社会社团或组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或使用患者名义或者形象进行诊疗前后效果对比或者作证。
为了揽客,部分商家故意制造“容貌焦虑”,在宣传广告中将容貌不佳与“低能”“懒惰”“贫穷”等负面评价因素做不当关联;将容貌出众与“高素质”“勤奋”“成功”等积极评价因素做不当关联。《告知书》提醒,这样的行为违背社会良好风尚,不应提倡。
为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机构应及时、全面告知相关医疗美容服务内容及可能出现的风险。
编辑:姜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