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党员干部做好疫情防控
“五个带头”的通知
全市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全市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中要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带头示范,筑牢群防群控防线。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带头做核酸。按照核酸检测要求,带头完成核酸检测,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线安全距离,并向单位报告检测情况。动员家人、朋友、身边群众积极参加核酸检测。
2.带头戴口罩。带头规范佩戴口罩,引导和督促家属、亲友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全程、全时段规范佩戴口罩。对不戴口罩的主动进行监督提醒。
3.带头不聚集。带头严格遵守疫情防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移风易俗等有关规定,提倡工作地、居住地“两点一线”简单生活方式,非必要不组织、不参加聚会和聚集性活动。
4.带头亮身份。带头到居住地社区(小区)报到亮身份、做表率,主动参与小区核酸检测组织、值守查验、环境整治等志愿服务活动。带头学习宣传各项防控政策,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主动为公众答疑解惑。
5.带头听指挥。带头响应号召,服从组织安排,主动下沉防疫一线,参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做到闻令而动、听令而行,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来返堰第一时间向单位和所在社区“双报告”。
各地各单位要将“五个带头”要求传达到每一个基层党组织和每一名党员干部,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落实到位。对不遵守疫情防控要求,不服从安排、作风漂浮的党员干部从严追责问责。
市疫情防控指挥部
社区和农村工作专班
2022年11月24日
编辑:张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