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顶漏水想维修,楼上住户不配合,听十堰律师咋说

时间:2022-11-23 13:16 来源:秦楚网
  • 微信
  • QQ空间
  • 微博
  • QQ好友

1669165507763

吊顶上方漏水导致卫生间装修无法完工。

近日,家住茅箭区鸳鸯乡南山小区的市民陈先生称他家卫生间漏水,怀疑楼上防水层破坏所致,想维修但楼上住户不配合。

21日上午,记者在陈先生家中看到,卫生间顶部的确有水在往下滴。据陈先生介绍,一到晚上,楼上开始洗漱,滴水就特别急促。“我母亲去年刚做完手术,身体很差,现在就想把房子装修好一点,让老人晚年生活过得舒适一些,结果现在因为卫生间吊顶问题,一直拖着装修进度。”陈先生告诉记者,漏水问题其实一直都存在,以前没处理,这次就想着趁装修房子彻底解决问题。

在8月份开始装修房子的时候,陈先生就曾找过楼上业主协商,让装修师傅帮忙解决,但楼上坚持认为自家卫生间不漏水。为此陈先生找到该小区物业,物业工作人员在检查后,认为陈先生家卫生间顶部的管道并无损坏,漏水应该是楼上防水层的问题,面对此种结果,楼上拒承认。

随着装修进度,房子眼看就要装修好了,但漏水问题却一直没解决。在物业的协调下,11月初,楼上主动提出请第三方机构鉴定,可当物业提出“要签订合约,在鉴定过后,是谁家的问题,谁家就承担鉴定费用以及维修费用时”,楼上的魏先生又不干了。

魏先生对记者表示:“对于房屋漏水的问题,也有可能是楼下装修的时候,损坏了防水层。”因此,魏先生认为楼下要负责,同时他告诉记者,他只和物业谈,而对于物业的协调,魏先生又不同意,于是,事情陷入了僵局。

“我们为这个事情多次上门沟通过,但楼上楼下始终无法统一意见。”社区网格员贺伟说。

针对这种情况,记者采访了湖北无为侓师事务所李晶晶律师,她表示,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应该和谐相处,不至于对簿公堂。但若双方还是无法协调,建议走司法程序,按照法律规定,如果陈先生认为他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保留好相关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排除妨害,如果因为楼上漏水给陈先生造成财产损失,可以要求魏先生进行赔偿。(十堰晚报 文、图/见习记者 沈明杰 记者 黄锋)

编辑:张红艳

标题:
网址:
错误内容:
姓名:
电话:
 
新闻热线:
投稿邮箱:
网络新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