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郧西县人民法院获悉,两男子因不慎挖断国防光缆导致军事通信被损坏,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据悉,今年4月10日下午6时许,吴某指挥肖某在郧西县上津镇绞肠关村一工地操作挖机挖沉淀池时,疏忽大意将西安至武汉国家一级传输国防光缆挖断,造成西安至武汉国防光缆通信阻断155分钟。经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统计,光缆被挖断造成的损失为161.8万元(包括通信阻断损失、线路抢修费、线路迁改费)。
郧西县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认为,被告人吴某、肖某明知其施工区域埋设有国防光缆,仍疏忽大意将其挖断,造成特别严重后果,其行为构成过失损坏军事通信罪。鉴于两被告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罪行,是自首;积极协助抢修光缆,赔偿了部分损失,取得了受害单位的谅解,依法从宽处理,作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的判决。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九条
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破坏重要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防光缆标石
温馨提醒:施工单位如在施工现场附近看到国防光缆标石,三米范围内切勿私自动土,需动土要提前与十堰传输局联系,24小时举报电话0719-8883882,十堰传输局将在最短时间内赶到现场处理。
编辑:张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