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是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实施七项惠民新政策的第一天,上午9时许,记者在十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看到,不少市民在服务窗口办理业务,其中很多市民办理的业务与这七项惠民新政有关。
上午10时许,市民黄女士办好业务后,笑着对窗口工作人员说:“太感谢你们了,这样我儿子的还款压力会小很多。”黄女士和丈夫都是我市行政区域内单位缴存职工。他们的儿子在武汉工作,前不久在武汉买了一套房。黄女士昨日提取公积金帮助儿子还房贷,成为我市首位享受住房公积金惠民新政的市民。
黄女士介绍,10月28日,她通过十堰晚报微信了解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台了七项惠民新政,其中有一项是“十堰市行政区域内单位缴存职工,在全国范围内为本人、配偶、父母及子女偿还住房贷款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得知这一信息后,黄女士立刻和丈夫一起仔细研究新政细则,准备相应材料,并于昨日早早来到市民服务中心等待办理业务。
记者从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了解到,本次七项惠民政策中不仅有购房、还房贷等相关政策,我市单位缴存职工还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为本人、配偶、父母及子女支付重大疾病产生的医疗费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处工作人员魏亚楠表示,此项政策是第一次加进惠民政策中,其他几项是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了细化修改。“对于支付重大疾病产生费用可提取公积金这一项,我们对于重大疾病是有一定要求的,具体有哪些,需按照细则确定。”魏亚楠说。
本次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施行的七项惠民新政,引起市民广泛关注,很多市民看到信息后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进行咨询。据了解,近几日每天通过电话咨询相关业务信息的市民超过200人。
十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处主任秦林表示,本次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台的七项惠民政策是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互助性、保障性作用,提升公积金服务质量,满足新形势下缴存职工需求,最大程度支持缴存职工改善居住条件的又一有力举措,该中心将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更好地服务全市人民。(秦楚网 记者 张蒙强)
编辑:李晓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