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人民政府
关于试鸣防空警报的公告
为检验全市防空警报设备性能和效果,使广大市民了解和熟悉我国防空警报信号规定,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应急防范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关于防空警报试鸣的有关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于今年全民国防教育日(2022年9月17日)试鸣防空警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试鸣时间
2022年9月17日9:30—9:45。
其中,9:30—9:33试鸣预先警报,9:36—9:39试鸣空袭警报,9:42—9:45试鸣解除警报。
二、试鸣范围
各县市区。
三、试鸣方式
全市所有固定防空警报器采取集中统控的方式,按照“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的顺序间隔3分钟依次试鸣。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持续3分钟。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持续3分钟。
解除警报:连续鸣3分钟。
请全体市民听到防空警报试鸣信号时不要惊慌,保持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特此公告。
2022年9月8日
编辑:张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