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耿吉国 通讯员 秦英)7月19日,郧阳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查获一起无证、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有效地消除了一起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7月19日凌晨,郧阳区城关镇女子徐某驾驶小型轿车,行至郧府桥,被执勤民警拦车检查,发现其有饮酒嫌疑后,经酒精检测仪检测,呼出气体的酒精含量为6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徐某交待,其从未开过车,也未办理过机动车驾驶证,小型轿车之前一直由其前夫使用。19日晚,徐某和前夫因家庭琐事争吵,一气之下,自己开着车到一烧烤店,点了烧烤,要了两瓶啤酒自饮了起来。酒后,她又驾驶车辆准备到附近酒店住宿,被民警查获。
徐某表示,以前前夫驾驶车辆时,自己注意看了下,大致知道怎么驾驶,但自己从没开过车,当晚在气头上就抱着侥幸心理驾车上路。徐某的行为构成了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据了解,徐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被郧阳区公安分局依法裁决行政罚款3000元之处罚。
编辑:董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