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险!7楼锄头从天而降,砸烂楼下邻居珍贵盆景

时间:2022-07-20 19:02 来源:十堰广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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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刘嘉辉 通讯员 祝烜)“这棵山楂树盆景是我十八年前花四千元买回来的,且不说它的经济价值,当时买它是为了纪念我孩子出生,对我们一家都有很特别的意义,现在被砸成这样,还理论不成……”气氛不已的罗先生对赶到的民警诉说刚刚发生的一幕。

近日,十堰市公安局东岳分局西区派出所接到辖区罗先生报警称,自己家的珍贵盆景被楼上掉下来的锄头砸坏了。

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案发现场,开展调查取证。经查明,高空掉锄头的房主是一位七十多岁的马姓老人,事发时,马爷爷正在自家七楼阳台收拾杂物,整理过程中阳台上的锄头不慎掉落,正好砸中五楼罗先生阳台上的盆景,虽然没有伤到人,却将罗先生的珍贵盆栽砸坏了,等罗先生拿着锄头找到马爷爷家里时,老人却对罗先生提出的索赔请求表示拒绝,无奈之余罗先生决定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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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民警,马爷爷说出了自己的理由,一方面他觉得这盆栽跟普通的花草差不多;另一方面他认为锄头是不小心坠落的,并不是他故意抛下去的,所以他才会对罗先生提出的赔偿表示不满。

民警从法律关系、邻里相处等方面向双方分析解释,耐心调解,最终让马爷爷认识到自己的错误。随后,马爷爷当场跟罗先生道歉,并表示愿意赔偿罗先生损失,双方达成和解,罗先生也称只要赔偿就不予追究责任。

民警提醒:《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明确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为避免高空坠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失,请广大居民及时清理摆放在窗台上的搁置物、悬挂物、或其他附带物品;不要随手往窗外抛掷任何物品;定时检查阳台、窗户,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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