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有老人的看过来!四大案例揭秘养老诈骗套路

时间:2022-05-28 09:13 来源:秦楚网
  • 微信
  • QQ空间
  • 微博
  • QQ好友

自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湖北全省法检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专项行动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严格依法办案,严惩诈骗犯罪。记者整理了发生在我们身边的常见养老骗局,提醒老人不要上当。

案例1:“代办养老保险"骗局

近日,郧阳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张某英、李某佩提起公诉。这是最高检部署开展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后,郧阳区检察院移送起诉的首例养老诈骗案件(十堰晚报5月25日曾报道)。

2017年10月,张某英从邻居彭某处得知,家住农村、快60岁的胡某想补办一份职工养老保险。张某英称,她有熟人可以帮忙办理,但是需要花钱打点。于是,胡某把多方筹措的11.8万元钱交由彭某送给张某英。2019年7月,张某英在十堰返郧途中结识了自称是人社局副局长的李某佩,请他为胡某办理养老保险。李某佩明知无法补办职工养老保险事项,却仍然谎称能帮忙办理,并收取张某英3万元现金。2021年10月,彭某、胡某发觉上当受骗,遂报警。张某英被捕后,其家属退赔了胡某全部经济损失。

李某佩以同样的手法多次骗取他人钱财达14万余元。经审查认定,张某英、李某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应当以诈骗罪对两人提起公诉。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

案例2:“免费旅游送礼品”骗局

今年5月19日,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以免费旅游送礼品为幌子的集资诈骗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9月,被告人王某伙同他人以非法集资为目的,专门注册成立公司。该团伙以某种植公司和实业公司为幌子,向社会公众宣传虚假的投资项目,以高息回报为诱饵,采取发传单、开推介会、赠送小礼品、组织部分被害人到外地考察旅游等形式吸引被害人投资。至2016年1月底,该团伙共骗取142名中老年人共计511万元钱。

该团伙专盯中老年人养老的“钱袋子”,利用公司投资为幌子,许以高额利息为饵,让他们在本应颐养天年的年龄受到侵害。这类养老诈骗犯罪性质恶劣,社会危害性很大,严重影响中老年人身心健康、家庭和睦。

案例3:“‘老年公寓’投资返利”骗局

今年5月19日,襄阳市襄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以销售“老年公寓”会员卡为手段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2008年至2011年期间,胡某伙同他人先后成立养生中心等4家单位,以营销“老年公寓”项目为名,通过推介会、传单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发行“老年公寓”金卡、钻石卡、至尊卡,宣称按卡额高低享受不同福利补贴,承诺期满可退还本金。经调查,胡某伙同他人非法吸收4241名办卡人资金共计3.5亿元。截至案发,尚有2812名办卡人共计本息2.6亿元未退还。

该案系“养老诈骗”类案件的典型代表,主要诈骗手段为“投资返利”,利用“老年公寓”项目吸引老年人办理订金卡,承诺“低投入高回报”,最终往往血本无归。犯罪分子利用广大老年群体需要关心、轻信他人、反诈意识不强的特点,设计“代办社保”“保健品”“免费旅游”“以房养老”“投资返利”“中奖”等骗局并实施犯罪。

案例4:“‘炒公墓’享高额返点”骗局

今年5月19日,黄冈市黄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以“投资墓地”为幌子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曾某等人以黄冈某公益有限公司的名义,在没有取得金融业务许可证的情况下,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宣传其“公墓认购投资兑付”业务,以年利率10%到18.5%的高额回报为诱饵,吸收社会公众大量资金。他们先采用“炒公墓”吸收存款模式,后转为直接以民间借款方式吸收公众存款。自2005年11月至2020年5月9日,该团伙共向社会不特定对象846人吸收资金1.66亿元。至案发,尚有786名集资参与人的1.34亿元资金未兑付。(秦楚网 记者 张贞林)

编辑:李晓静

标题:
网址:
错误内容:
姓名:
电话:
 
新闻热线:
投稿邮箱:
网络新闻部: